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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建《项目管理》复习:建筑材料采购合同

日期: 2020-09-21 10:01:02 作者: 吕奉先

  一建《项目管理》复习: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做了汇总,大家可参考借鉴学习。希望大家对自己负责,对当初的选择负责,相信自己,加油!备考从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,想要顺利通关少不了精致的学习方法还有坚定不移的决心。成功的背后都会付出坚韧的毅力和刻苦的努力,只有一直坚持下去,相信大家会迎来花香的芬芳。

  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,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

  (一)标的

 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:

  (1)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;

  (2)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;

  (3)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,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;

  (4)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,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、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。

  (二)包装

  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可以采用如下两种形式之一:

  (1)押金回收:适用于专用的包装物,如电缆卷筒、集装箱、大中型木箱等;

  (2)折价回收:适用于可以再次利用的包装器材,如油漆桶、麻袋、玻璃瓶等。

  (三)验收

  (1)驻厂验收:在制造时期,由采购方派人在供应的生产厂家进行材质检验。

  (2)提运验收:对加工订制、市场采购和自提自运的物资,由提货人在提取产品时检验。

  (3)接运验收:由接运人员对到达的物资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当场作出记录。

  (4)入库验收:是广泛采用的正式的验收方法,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数量和外观检验。

  (四)交货期限

  (1)供货方负责送货的,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;

  (2)采购方提货的,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;

  (3)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、送货或代运的产品,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,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。

  (五)价格

  (1)有国家定价的材料,应按国家定价执行;

  (2)按规定应由国家定价的但国家尚无定价的材料,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;

  (3)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,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。

  (六)违约责任

  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、不能供货、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等。

  供货方不能按期交货分为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。对于提前交货的情况,如果属于采购方自提货物,采购方接到提前提货通知后,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。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,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,而且对多交货部分、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,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、保养费由供货方承担。

  在备考考试时,考生们在学习前一定要制定好复习计划,尽早投入到学习当中。想要顺利通关需要考生有迎难而上的决心,也要有学习的方法和技巧,总结式学习是一个很好的方法,小编把一级建造师考试知识点做了汇总,大家可参考借鉴学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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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项目管理